温州民间借贷利息税鼓励自行申报 不作硬性规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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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财昆山 发表于 2014-5-4 14:01 | 只看该作者 |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4月10日,温州金融办独家回应《证券日报》记者时表示:“对于民间借贷资金借出方因利息产生的税收问题,政府层面鼓励借出方自行申报,不作硬性规定。” 记者从温州金融办获悉,自今年3月1日《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实施以后,备案民间借贷规模实现猛增,截至4月8日,温州市共备案民间借贷860笔,总金额11.66亿元。其中,单笔300万元以上符合条例强制备案标准的有138笔,总金额8.32亿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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